我的挚爱 乐摄宝主题摄影大赛参赛规则
一、活动时间
活动举办时间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7月5日
投稿时间——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7月5日24:00
评选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
评选结果公布——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二周的周一
本次比赛总共分4个阶段,分别在四个季度完成。时间段分别为:
第一主题:2012.7-2012.9; 乐摄宝城市休闲系列。
第二主题:2012.10-2012.12;乐摄宝户外探险系列
第三主题:2013.1-2013.3; 适合乐摄宝摄影发烧友系列
第四主题:2013.4-2013.6; 适合乐摄宝微单等入门系列
二、大赛评委
著名风光摄影家王建军、风光摄影师蔡石(雪候鸟)、摄影师北京小寒、时尚摄影师张海翔(Gliff)、时尚摄影师苏杭共同担当。
三、奖项与奖品
·线上活动大奖:      
本次比赛,各个主题之间是独立并列的形式,没有递进关系。每个主题比赛为期3个月。
一等奖: 1名 价值1680元的乐摄宝拉杆箱。
二等奖: 2名 价值1000元的乐摄宝Versapack 200 AW。
三等奖: 3名 价值580元的乐摄宝腰包Photo Runner 100。
月优秀奖: 5名 价值260元的乐摄宝Clips 140。
四、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最好是单幅作品,作品题材不限,但需要紧扣"每个季度反应"的主题。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复制他人作品。作品最大边长要保持800像素以上,1200像素以内,作品必须保留EXIF信息(否则无效)!
 
3、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及多次曝光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本次摄影大赛组委会说明: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提交者个人作品,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其参赛者个人承担。
  >曾经参加过任何机构举办的摄影大赛且获奖作品(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不可参加此次活动,如发生任何相关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五、参赛方式
1、参赛者请登录www.fengniao.com,进入摄影大赛活动主页面,进行参赛投稿。
2、在投稿前请仔细阅读活动详情,同意所有规程内容之后,请进入下一步登记个人信息。
3、参赛者需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要求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所登记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中奖结果的通知和奖品发送(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者的个人 信息保密,绝不外泄);所要登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有效的电子邮箱,参赛者提交个人信息后,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信息,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参赛者将进入本次活动名单中。
4、参赛者只限于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澳门)并持有居民身份证者。
5、获奖者的奖品邮寄地址只限于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澳门)。
6、本次活动不接受网络以外的投稿方式,如邮递作品参赛等。也不接受网络以外的登录方式,如电话、传真等。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活动者即视同意本规程的各项条款。
2、此次活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果因为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等导致联系不畅,视为自动放弃中奖机会,活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活动方除向中奖者发送奖项外,不承担参加活动者参与活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网费、咨询费、交通费等)。
4、奖品由中奖者签收确认后,活动方不再承担任何退换责任。
5、本活动所有奖品均不得兑换现金。
6、活动方对活动参加者提交的有关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将仅使用于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如果活动参加者不能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时,活动方将不能对活动参加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
7、活动方将根据适当的安全政策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管理。
8、除以下情形外,活动方在没有活动参加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实施上述目的,向委托业者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9、本活动结束后,活动方将以安全的方式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10、请活动参加者在确认同意以上内容后,自愿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11、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及获奖作品,活动方有一年的使用权,用于出版画册、巡展获奖作品(宣传本次活动)、本企业形象宣传(非商业性)、宣传单页及本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并对参赛者不另付任何现金使用费用。
12、本规程一经用户点击"同意",即行生效。
13、欢迎本次参赛者通过MSN,QQ等方式邀请好友进行作品投票。
14、本公司员工及亲属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七、其他条款
1、本次活动主办方为凯迅行,由蜂鸟网承办。
2、凯迅行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其它未尽事宜将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蜂鸟网活动主页公布。
 
© CBS Interactive. All rights reserved. 蜂鸟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391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110108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