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详情    
2009 I DO 爱 摄影比赛

罗丹以《永恒的偶像》再现他那炽烈乃至发狂的情感,

放纵石头去想象浪漫的情爱。

贝多芬用《致爱丽丝》的永恒旋律敲响了爱人的心门,

捕捉音符去纪念不朽的依恋。

卡拉克斯将《新桥恋人》的炙热对白凝固成生死之恋,

冲洗胶片去超度永恒的誓言。

 

或许平凡如你我者,每天的爱情

就是风雨无阻地在地铁出口等待姗姗来迟的TA;

就是年过半百依然牵着手去买菜;

就是加班后热了又热的晚饭和不熄的夜灯;

就是病床前忙碌的身影和不离不弃的那双手……

 

我们会告诉TA——

爱情是——“无论灾难还是平凡

无论饥饿还是富足

无论疾病或是健康

我都愿意用整个生命

爱你,安慰你,保护你,

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我们用一生来实现最初许下的誓言,

我们用镜头记录自己的爱情关键词,

为了爱,我愿意

用心灵去捕捉,用镜头去记录

当幸福来敲门,让我们紧紧抓住它,Yes,I Do!

 
活动时间
 

活动举办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8月31日
·投稿时间——2009年5月15日0:00~2009年8月15日24:00
·投票时间——2009年5月15日0:00~2009年8月15日24:00
·评选时间——2009年8月15日~2009年8月27日
·评选结果公布——2009年8月28日
·在蜂鸟网www.fengniao.com “2009 I DO·爱·摄影大赛”活动主页上公布中奖者名单,并刊登其获奖作品。

大赛评委
 

·评委:张新建(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
·特邀顾问:李前光(中国摄影家协会书记)
·评委:那日松(著名策展人、摄影评论家)
·评委:廖凡(著名时尚摄影师)
·评委:刘小东(著名画家、艺术家)
·评委:李亚鹏(著名演员、摄影发烧友)
·评委:姚谦(著名台湾写词人、制作人、音乐经理人)
·评委:程寿康(苏富比亚洲区行政总裁)
·评委:李厚霖(恒信钻石机构董事长)

奖项评选标准
 

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综合网络投票,拍摄技巧,照片构图以及摄影故事与活动主题的吻合度,评定本次比赛的一、二、三等奖。

单项奖:

·真爱故事奖:

 故事的真情感人为评选标准,评选出符合本次“love story”主题的最佳作品及文字故事

·最佳镜头奖:

 提交摄影作品的独特视觉或者创意沟通,抓拍的体现爱情瞬间的作品

·网络人气奖:

 在活动期间在周排行榜中高居榜首并由后台数据库显示均为网友真实投票的作品

·不离不弃奖:

 以体现老年人或者父辈的爱恋为主题,体现人间真爱的作品以及文字

·爱恋人像奖:

 以捕捉爱情中的人物肖像为角度,抓拍的经典瞬间,体现人物情感的作品以及文字

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需都来源于生活的忠实记录,摒弃矫揉造作,以美好的爱情为主线,体现真挚、感人的爱情故事。

·参赛作品不限是单幅作品还是多幅组照,但每组照作品不能超过6张(含6张),需在参赛作品中以视觉的角度体现“爱情”故事化、情节化的内含。

·参赛作品不限于近期的摄影作品,还是既往的老照片等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一概通过网络上传途径参与本次活动。

·参赛作品和故事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原创性,作品一旦获奖必须提交拍摄原图,如法无提供原图者,视为自动取消获奖资格。

·参赛的每幅作品或每组作品均需有一个故事作为支撑,要求500字以内(含500字),来表述照片背后的故事。

·本次摄影大赛组委会说明:

 >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提交者个人作品,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其参赛者个人承担。

 > 曾经参加过任何机构举办的摄影大赛且获奖作品(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不可参加此次活动,如发生任何相关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参赛方式
 

·参赛者请登录www.fengniao.com,进入摄影大赛活动主页面,进行参赛投稿。

·在投稿前请仔细阅读活动细则,同意所有规程内容之后,请进入下一步登记个人信息。

·参赛者需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要求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所登记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中奖结果的通知和奖品发送(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保密,绝不外泄); 所要登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详细地址,参赛者提交个人信息后,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信息,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参赛者将进入本次活动抽奖奖池名单中。

·参赛者只限于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澳门)并持有居民身份证者。

·获奖者的奖品邮寄地址只限于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澳门)。

·本次活动不接受网络以外的投稿方式,如邮递作品参赛等。也不接受网络以外的登录方式,如电话、传真等。

抽奖方式
 

·在投稿时间内(5月18日-8月10日),每周电脑将随机对投稿参赛者进行抽奖。

·参赛中奖者名单将于次周1-2公布于活动主页内,并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中奖者,核实相关信息后,活动承办方将负责邮寄奖品。

注意事项
 

·凡参加活动者即视同同意本规程的各项条款。

·此次活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果因为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等导致联系不畅,视为自动放弃中奖机会,活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活动方将电话通知中奖者,本次活动一概不接受抽奖结果等相关咨询。

·中奖者需在获奖名单通知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10-82616677-8228,作为领奖证明。中奖者逾期或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活动方视其自动放弃参加此活动。

·活动方除向中奖者发送奖项外,不承担参加活动者参与活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网费、咨询费、交通费等)。

·中奖者的有关税收问题将由其个人承担。

·奖品由中奖者签收确认后,活动方不再承担任何退换责任。

·本活动所有奖品均不得兑换现金。

·活动方对活动参加者提交的有关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将仅使用于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如果活动参加者不能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时,活动方将不能对活动参加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

·活动方将根据适当的安全政策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管理。

·除以下情形外,活动方在没有活动参加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实施上述目的,向委托业者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本活动结束后,活动方将以安全的方式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请活动参加者在确认同意以上内容后,自愿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及获奖作品,活动方有一年的使用权,用于出版画册、巡展获奖作品(宣传本次活动)、本企业形象宣传(非商业性)、宣传单页及本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并对参赛者不另付任何现金使用费用。

·本规程一经用户点击“同意”,即行生效。

·欢迎本次参赛者通过MSN,QQ等方式邀请好友进行作品投票。

其他条款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恒信钻石机构,由蜂鸟网承办。

·恒信钻石机构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其它未尽事宜将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蜂鸟网活动主页公布。